各二级学院:
 
  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是加强领导干部理论学习,促进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学习制度,是一项必须始终坚持的重要制度。加强党委中心组学习有利于发挥我们党思想政治领导的重要优势、有利于提高各级领导班子的领导水平和决策能力、有利于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、有利于推动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党的工作。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下发了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中心组学习的意见》的精神,决定对各二级学院党委中心组等基层党委学习落实情况进行检查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 
  一、检查内容
 
  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、学习计划、会议纪要、学习内容、学习资料、学习总结等。
 
  二、检查时间
 
  检查分上半年5—6月、下半年11—12月各一次。
 
  三、检查对象
 
    上半年检查单位为:
 
    经济管理学院、政法学院、体育学院、文学与传媒学院、外国语学院、艺术学院、理学院、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、药学与生命科学学院、机械与材料工程学院。
 
    下半年检查单位为:
 
    电子工程学院、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、土木工程与城市建设学院、基础医学院、护理学院、临床医学院、会计学院,旅游与国土资源学院、电商学院、继续教育学院。
 
  四、检查方式
 
    检查组由各二级学院党委书记、党委宣传部工作人员组成,分三个检查小组进行检查。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 
 
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党委宣传部
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16年5月10日